【职权名称】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程序)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建法罚简 (房建) 字 [2018] 第 690054 号
【处罚事由】该单位施工的04-0016地块1#楼等11项(房山区阎村镇04街区04-0005等地块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二类居住及体育用地(配建“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存在基坑周边地面硬化局部没有封闭。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者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
【处罚依据】违反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者标准进行施工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江苏盐城二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91320923608664526A
【法定代表人姓名】朱月标
【处罚结果】处罚1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18年06月07日
【处罚机关】bet365足球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