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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长存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使用零散民工案

来源: 日期:2018-01-31

  【职权名称】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建法罚 (房建) 字 [2018] 第 690004 号

  【处罚事由】2018年01月12日 14点00分至2018年01月12日 16点30分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位于北京市房山区城关街道的FS00-YF06-0004地块1#住宅楼等17项(房山区城关中心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二期安置地块)8#、11#楼及2#地下车库工程进行了执法检查,经查该工程由北京燕房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建设,由北京住总第一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总承包施工。分包单位濮阳市长存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未落实人员实名制备案违反规定使用零散民工20人。

  【处罚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地建筑企业来京施工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濮阳市长存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914109007296363378

  【法定代表人姓名】佘长存

  【处罚结果】对你单位处每使用1人,罚款500元,共罚款1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年1月22日

  【处罚机关】bet365足球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