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发〔2018〕18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房屋交易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为交易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现通知如下:
一、缩短办理时限
购房资格审核时限缩短为1个工作日。
二、简化交易流程
取消房源核验和强制存量房资金监管。为兼顾交易安全和办事效率,为房屋交易当事人提供房屋信息查询和存量房资金托管服务。
(一)不动产登记部门和房屋交易管理部门为存量房交易当事人提供房屋信息查询服务。交易当事人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是否进行房屋信息查询。
交易当事人可按照《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80号)到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询房屋信息,也可到房屋交易管理部门查询房屋信息。
(二)房屋交易管理部门提供交易资金托管服务。交易当事人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是否托管资金及托管方式。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