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深化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流程改革的意见》(市规划国土发[2018]69号)文件精神,市住建委对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在办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新申请事项的申报要件、办理时限进行了改进。
首先,办理时限由原来的8个工作日缩减至目前的6个工作日;第二,申报材料由原来的12件减至目前的8件,针对社会投资项目取消了项目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资计单等证明文件;第三,推行建设单位承诺制,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消防等强制性标准进行书面承诺。
此项举措使建设单位的申请审批手续更加简化,办理审批时限大为缩短,同时建设单位办事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均大幅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