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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刻吸取近期电动车及蓄电池类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7-10-17

各街乡镇、行业部门:

近期,全国各地相继发生多起电动车及蓄电池类火灾事故,2017年9月25日0时13分,浙江省玉环市玉城街道小水埠村常兴路21号二间四层半、砖混结构民房发生火灾,造成11人死亡、12人受伤。经初步查明火灾原因系租客电动车违规充电引发火灾事故。

 为深刻吸取电动车及蓄电池类火灾事故教训,结合国庆、中秋及十九大消防安保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各级消防工作责任

(一)落实主要领导责任。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再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近期火灾防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深入分析研判本辖区、本行业(部门)电动车及蓄电池类火灾隐患特点,制订火灾隐患整治计划。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带队对辖区出租房、老旧平房小区、高层建筑、“九小”场所等重点开展电动车及蓄电池类火灾隐患检查和督导,推广安装独立感烟探测报警系统和简易喷淋系统,协调解决疑难消防安全问题。

(二)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落实网格长负责制,组织对各级网格人员开展业务工作培训,规范“三步两并”(即查、劝、报三个步骤,协助清理和宣传一并推进)工作措施,夯实防控基础。明确网格员每日巡查任务,从即日起到“十九大”结束,要对辖区“三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单位、出租屋等进行全面检查,村、社区要对农家大院、居民小区、“九小”场所开展全面巡查,对弱势群体开展“一对一”帮扶工作。重点对电动车及蓄电池类火灾隐患进行排查和督促整改。加强值班力量,落实24小时看护等措施。加强社区微型消防站“建、管、训、用”环节衔接,确保火灾发生后第一时间到场处置。

二、进一步加大消防安全监管力度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消防工作责任领导和具体机构,立即组织开展行业消防安全大检查,积极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督促系统内的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管理,推广设置集中停放点和充电桩,确保消防安全。

近日,北京消防发布《电动车及蓄电池类火灾预警》(附件1)和《预防电动车及蓄电池火灾工作措施》(附件2)。各乡镇(街道)和行业部门要对照预警内容和工作措施,结合本辖区、本行业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加大消防安全监管力度。负有行业监管、专项监管、综合监管职能部门要持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在职责范围内利用警示、约谈、罚款、查封、拘留、三停、取缔等法律手段,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动态隐患随时消除,静态隐患归零见底。特别是对发现的电动车及蓄电池类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各级各部门要做到“零容忍、零迁就”,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逐项落实整改责任,逐件明确整治时限,逐步推动问题解决。

三、进一步营造浓厚消防宣传教育氛围

结合电动车及蓄电池类火灾特点,区防火委制作了“全民消防我代言”蔡明版预防电动车及蓄电池类火灾宣传海报(附件3),各乡镇(街道)和行业部门要根据本辖区、本行业特点,及时印制并张贴,要求做到“五个必贴”:居民住宅楼每个单元首层入口必贴、每层电梯出入口必贴、每个平房胡同口(内)必贴、平房院落内必贴,群租房进出入口必贴。同时做到“三个广泛宣传”:一是电动车及蓄电池类火灾预防措施宣传:必须做到室外、电池单独充电;充电线路敷设固定安装,充电线承载负荷要够;充电线路加装短路和漏电保护;避免充电时间过长,原则上不超过10个小时。二是电动车停放宣传:楼梯间不停;安全出口不停;停在指定区域,指定区域应配备灭火器等灭火器材。三是电动车及蓄电池类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宣传:情节轻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7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