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程序)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建法罚简 (房建) 字 [2018] 第 690014 号
【处罚事由】该单位施工的1#商业楼等3项(房山区长阳镇01-09-09、01-09-02等地块二类居住、商业金融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存在楼主体西侧邻边防护不到位的事实,施工单位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者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
【处罚依据】违反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者标准进行施工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91110000101715726A
【法定代表人姓名】廖钢林
【处罚结果】处罚1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18年04月03日
【处罚机关】bet365足球直播